进一步创新服务理念,优化服务方式,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,推动高新区营商环境持续提升,根据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部署,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营商环境观察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(选聘)范围
“两代表一委员”、优秀企业家、优秀商会(协会)负责人、优秀企业高管、优秀媒体从业者以及各领域热心人士。
二、遴选(选聘)条件
(一)拥护党的领导,坚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
(二)关心“放管服”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,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、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。
(三)坚持实事求是,办事公正,作风正派,具有勇担社会责任的公心、深刻敏锐的洞察力、敢于直言的勇气。
(四)坚持原则,敢讲真话,能积极、公正客观地反映企业群众的意见和要求。
(五)身体健康,具有履行观察员职责的时间、精力,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三、主要职责
(一)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保守国家秘密、工作秘密以及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,廉洁自律、接受监督;未经领导小组同意,不得以观察员身份发表言论、出版著作,参加有关社会活动。
(二)宣传和解读市、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和工作措施,了解、收集、反馈涉企政策的落实情况和企业的意见建议、困难问题。
(三)每年向营商办至少反映一条具有代表性的问题,并实事求是提出有针对性、可操作性建议。
(四)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四、遴选(选聘)程序
(一)根据工作需要,由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营商办”)发布选聘观察员的公函或公告;
(二)有关部门、单位提出推荐人选,或者社会人士进行自荐;
(三)营商办对推荐人员和自荐人员进行初审,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,拟定初步人选;
(四)经领导小组研究,确定聘请的观察员人选,颁发聘书,并向社会公布。
五、资格期限
营商环境观察员实行聘任制,每届任期2年。届满之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进行调整,可连聘连任。营商环境观察员受聘期满自然解聘,如在聘任期内发生违纪违法、不履行职责义务、身体状况不佳等情形不宜继续担任观察员的,由区营商办予以解聘。
六、报名方式和时间
按要求填写《孝感高新区营商环境观察员推(自)荐审批表》《孝感高新区营商环境观察员推荐情况汇总表》发送至xggxqysb@163.com。
报名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10日
联系电话:0712-2287326
扫码可获取《孝感高新区营商环境观察员推(自)荐审批表》《孝感高新区营商环境观察员推荐情况汇总表》
孝感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4年11月25日